新华社北京2月17日电记者从教育部17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办法》5月1日起实施,每所中小学校将至少配备1名法治副校长,偏远地区、农村地区学校和城市薄弱学校优先配备法治副校长。
教育部政策法规司司长邓传淮介绍,多年来,兼职法治副校长制度成为教育管理的“助推器”,在增强学校师生权益保护、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维护学校及周边地区治安秩序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同时,在实践中也存在法治副校长配备不均衡、履职尽责能力不平衡,人员流动大、难以及时补充等问题。
此次出台的《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办法》重点围绕中小学法治副校长“是什么”“干什么”“谁来管”等问题,系统设计了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制度。
据介绍,中小学法治副校长是指由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部门推荐或者委派,经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学校聘任,在学校兼任副校长职务,协助开展法治教育、学生保护、安全管理、预防犯罪、依法治理等工作的人员。
办法在规定派出机关、学校采取措施鼓励支持法治副校长履职的同时,健全了考核、评价、表彰和奖励机制,激励法治副校长履职尽责。办法要求学校要建立法治副校长工作评价制度,按年度对法治副校长工作情况作出评价。派出机关要将法治副校长履职情况作为工作考核内容以及晋职晋级和立功受奖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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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副校长多来自公检法系统
法治副校长来自哪?从之前的实践来看,法治副校长多来自公检法系统。
2021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加强新时代未成年人审判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要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的作用,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截至2021年12月31日,各级法院联合相关部门出台加强法治副校长工作意见等规范性文件297件。
目前,已有2328家法院的13801名法官担任15332所中小学校的法治副校长,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校园法治文化建设、平安校园建设等工作,有效维护校园的和谐稳定,保护了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此外,截至2021年9月底,全国检察机关共有近4万名检察官在7.7万所中小学校担任法治副校长,四级检察院共有15606名院领导担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其中检察长3205名,实现检察长担任法治副校长全覆盖。
公安部近年来也专门成立维护校园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联合教育部、中央政法委持续多年开展“护校安园”专项行动,选派30余万名业务能力强、经验丰富的优秀公安民警兼任法治副校长,深入学校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教育活动,助力维护校园秩序持续安全稳定。(中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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